有什么特别急的戏,我也必须一个人,在晚上,站高处,才能最短时间内把剧本吃透。一般两小时片子,主角的台词量,要三个通宵吧。”
“特别急的戏?”吴酩有点不懂,难不成祝炎棠这家伙就这么喜欢给人救场,人家找得晚要得急,他也好脾气地照单全收,还随便就通宵练?“我觉得吧,”吴酩又道,“你的公司应该给你安排好,要避免那种时间上的冲突和紧张。”
“公司也没办法,更不是剧组的问题,”祝炎棠迎着风,舒坦地伸了个懒腰,好像在讲什么享受的事,“政策一变动,大家就都要赶戏,本来三个月的档期20天内必须拍完,否则等审查条目更新完,这个题材就不能上荧幕了。”
吴酩略显震惊,叹口气道:“比如前年那部,现在就过不了审?”
“嗯,讲越战的嘛。”祝炎棠随便往亭中长凳上盘腿一坐,垂眼看着村口遥遥的那盏路灯。
吴酩也坐下,“那你平时在香港……别告诉我大半夜跑到太平山顶去练戏。”
“我有空会住在春坎角,不是港媒讲的九龙塘那个公寓,”祝炎棠刚一说出口,就意识到自己失了言,这种级别的隐私,倘若让谢明夷或者Brit知道他就这么随口告诉了别人,换来的肯定又是一顿说教,可他看着吴酩,竟坦坦荡荡地继续说了下去,“三层高,我喜欢坐在屋顶上。可以看到海。”
“不过,半夜去看的话,”他又道,“海湾边没有大厦,一片暗暗的,又好像是透明……总之海好像消失一样。”
“就像现在?”吴酩下巴尖指了指山下,“村子也像消失了一样。”
“是的,就像现在。”祝炎棠轻声道。
他不敢大声,是因为忽然产生了一种带吴酩过去看看的冲动——去到那片屋顶,面对那片浅海,吴酩要和他一样把腿垂到半空,和他一样站起来对着漆黑呼喊。
当他那样做,就偶尔会想起幼时的记忆,太模糊了,香港回归之前,举家迁往美国时,祝炎棠也不过三岁而已。故乡给他的记忆是拥挤的、市井的,远不是观看国内报道时,撞进眼里的那种高级又冰冷的繁华。因此即便后来回到故土,即便他比离开时体面得多,白天的港岛也总是让祝炎棠觉得不可理解。
只是,曾经,十分年少的时候,当他挤在广东人开的川菜馆里打工,抬眼看到电视中那些吵闹的喜剧片,看到老香港的武馆、中医诊所和凉茶店,还是会触发一瞬间的乡愁。
“我觉得,很多东西都是晚上比白天美,”吴酩的声线把祝炎棠拉回现实,“因为晚上用再好的相机也拍不出那种感觉,可是画笔可以。”
“你会想画?”
“是啊,看到一些景物、人物,就跟在我脑门上狠狠撞了一下似的,那种美感,我就想画下来,”吴酩若有所思道,“这种时候,我会对自己感到很安心。对于自己,还能因为什么事物产生‘美’的感受,觉得很幸运。”
说这话时他弯着眼睛,有少年般羞涩的笑。那种微妙的性感,以及时常凝望远方的双眼,会让人在刹那间觉得,他十分地寂寞。
“前段时间,我在微博上看了很多你的画,”祝炎棠放下方才吴酩还给他的台词本,因为心知自己今晚并没有练习的工夫,“该怎样讲,你的确是个很独特的人,我从来没有见过那种绘画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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