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xx年十二月十一日,我再次回到苏州。这次和之前不一样,林炀没有陪着我,我只好一个人认路,摸索离开火车站的路。
就是在那天我遇到了简谐。
准确的来说是我迷路了,简谐捡了我。
那一定是个非常滑稽的场面,一个是身着西装革履的商业人士,一个脚踩滑板的青年学生样子的人。
我自知滑稽可笑,却也任由简谐带我在人群中穿梭。
他和大学时候的林炀太像了。
我记得我第一次遇到林炀,也是因为迷路,那次好一点,在学校里迷路的。
我的确是路痴,不记得路,也不想去记路,但没想到居然在学校里也可以迷路,我还记得林炀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同学你是不是迷路了。
我点头,于是林炀就牵起了我的手,也和简谐一样,带我在校园里穿梭。
不过我没有拉着简谐的手,我只是踩着他的影子而已。
否则场景就更是搞笑了。
简谐问:“你有住的地方吗?”
我说:“订好了,出了火车站我就导航去。”
简谐点点头,没说什么。
我自认为是个成熟的大人,觉得简谐帮了我,那理应要得到一些补偿的,于是我说,交换一下微信吧,我可以请你吃饭。
简谐也没拒绝,他说,好啊。
简谐笑起来可真好看,眼睛像月牙,右边脸上有个小酒窝,跟个姑娘一样美。
“你叫什么?”在备注那一栏,我犹豫了一下,本来我打算写的是滑板美丽少年,却发现简谐在盯着我手机看。
“简谐。”
“简谐?简单和谐的简谐吗?”我看了他一眼,输入简谐两字,“那你物理是不是很好啊?”
“没有啊,我选的文科,”简谐耸了耸肩,“怎么我遇到的人要么问我是不是学理科的,要么就觉得我是物理天才。”
“因为高中物理选修3-4就有一章节教的是简谐运动。”
“哦,难怪。”
后来我带简谐去了一家餐厅,吃的什么已经不记得了,但是那一顿过后,我们都以为不会再有联系,我之前对再见从来都没抱过再见面的希望,可能因为他是简谐,所以我们真的再见面了。
再见面的时候简谐穿着西装,我差些没认出来,还是他先打的招呼,他说:“又见面啦,许先生。”
我很喜欢他喊我许先生,我觉得很好听,尽管我当时也才27岁,刚刚在实验室工作,没有很多钱也没有很大权,这一声先生的确是简谐喊重了。
可我就吃这一套。
我说:“好巧哇,你怎么在这里?”
那天我去的咖啡馆是大多数人谈论商业的理想场所,我又扫了简谐几眼,一时竟看不出简谐到底是学生还是已经在工作了。
“巧的很,”简谐对我眨了眨眼,“你有空吗,我请你吃个饭?庆祝我们的二次相遇。”
我点点头:“好啊。”
简谐没开车,他说暂时还买不起,当他坐上我车子的那一刻,我就开始疑惑了。
我很想问他今年几岁,但不好意思开口。
简谐似乎看得懂我在想什么,他说:“我今年24,在苏大读研。”
“苏大?”我看了他一眼,“更巧了,我也是苏大的。”
那么他刚刚出现在咖啡馆就必不是去商业洽谈的,那是什么,我想不出来。
“那你刚刚在咖啡馆是……”
我问完其实就后悔了,我觉得我或许管的有些多,像是在打听简谐的个人隐私。
“和相亲对象谈判,”简谐眯了眯眼,做出有些头疼的样子,“我不是很喜欢他。”
我点点头,没说什么,那时我也没去管到底是他还是她,也没去理会简谐说完之后看着我的那种小心翼翼而且期待的样子。
我从来不相信一见钟情,可简谐对我就是一见钟情。
这是我们在一起之后他这么说的。
吃完饭,我打算送他回去,想着正好把他送回学校,再直接去实验室。
“我不住宿,”简谐对我笑了笑,坐在车子里,外面灯光晦明变化,他的脸上像是带了几分醉气,“我本地人,有房子。”
“啊……”
我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听见简谐说前面路口放他下去,他坐地铁就可以了,正好消消食。
冬天天黑的早,简谐声音很轻,敲在我的耳膜上,像极了清风拂面。
“好的,”我慢慢停下了车,灯光终于不再变化。
简谐轻轻打开了车门,犹豫了一下,回头对我说,后会有期。
后会有期,我说道。
可谁知道到底有没有期,苏州那么大,苏大校区这么多,谁也拿不准。
如果说路痴是一种痛苦,那么简谐就是我的北极星,上帝把他送到了我身边,每次我迷路的时候,简谐都会随时出现,比如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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