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胡璃便跟着经纪人登门拜访那位名导。名导家住三进三出的四合院,光影壁都提着前清大家的亲笔,金发男一进去就嘴巴里就没停过“我滴个乖乖,这得多少钱”。
胡璃翻了个白眼,不屑这些身外之物。想当年他香火最旺的时候,狐仙庙里的雕梁画栋,比这些可Jing巧漂亮多了。更不消说当年女身还叫胡旎的时候,什么公馆城堡没住过,区区个四合院算什么。
他哪儿知道他如今红得映天,平时开销全是要用钱的地方,故而这金毛才整日像钻到钱眼里。见金毛恨不得往那些个古董上舔一口,便一把拽过对方,不悦道:“你丢不丢人?走了走了。”
金发男这才跟上,凑在他耳边嘀咕:“我又不是人。”
正说着,影壁后走出个戴眼镜的年轻人,年轻人皮肤极白,看起来弱不禁风,见到两人,忙说:“胡璃先生,贝爷,这边请,陈导已经等你们多时了。”
金发男听见人家叫他贝爷,登时露出笑脸。他原是头金毛狗Jing,自小长在城市里,故而极通人情世故,沾染了许多人才有的毛病——比如爱听没什么用的马屁。真名因为太羞耻已不可考,自己给自己起了个洋名叫贝斯特,最喜欢玩球,做狗的时候就爱看球赛,也就最爱听人家恭维自己“贝爷”。
“你就是陈导电话里提到的那个得意门生吧?”
“不敢当,我还在上大学,还要多跟着老师学呢。”
“好。”胡璃见他俩要闲聊吹水,便直接越过过迈不动腿的金发男往里走,经过那年轻人身旁时,忽然尾椎一颤,像是尾巴炸开了来。他警惕地猛地回头瞪向对方,对方被他突如其来的靠近吓得一退,抬眼惶恐道:“胡璃先生,怎么了?”
那双眼睛漆黑如墨,哪怕外头是艳阳天,也几乎没有任何光华反射。胡璃一愣,感觉自己像被那双眼蛊惑了一般,忽而如坠真空,再听不见旁的声音。
“你——”他困惑眯起眼,鼻端无声地嗅了嗅,但气味告诉他,那确实是人类无疑。
贝斯特不明所以,以为他贪吃起来要吸男大学生Jing气,忙打圆场道:“我的小祖宗,人还是个大学生呢,快走吧。”
胡璃被贝斯特揽住一带,悄声说些接下这戏的好处,也就把身后年轻人忘了,只当自己草木皆兵。
进了茶室才发现年轻人并没有跟过来,见到陈导,贝斯特又是问好又是握手,谁知道陈导根本没把他们放在眼里,直截了当地说了:“听说你是唱歌跳舞的,从没演过戏。”
贝斯特一串马屁连卖带捧:“诶哟陈导,您是什么泰斗人物,我们小璃学什么都快着呢,又跟着您,还能学不会演戏?”
“算了,你要是愿意学,倒也行。”陈导盘腿坐在床边茶炕上,随手点点已经自己坐下的胡璃,“只要别作妖,别把不三不四的人弄到我剧组里来就行。”
按年龄,这老头还该叫他一声祖宗呢。胡璃本就对这小老头没什么好脸色,听到这话直接炸毛:“什么不三不四的人?”
贝斯特赶紧抱住他,强把他摁坐下来,赔笑道:“您说的是狗仔吧?我们这些日子也愁那些狗仔,您放心,接这戏的消息我们就没放出去过,到时候物料绝对不会从我们这边偷跑出去的。”
陈导想了想,才松口道::“这还差不多。”
接着便是贝斯特和陈导商讨一些细节问题,胡璃托着腮,痴着眼睛盯着窗棱上竹叶摇动的影子,心中不免想起从前洞府外的那片竹,那时候什么也不怕,什么也不想,每天都多么快活,若不是那该死的妖魔,现在他还是头无忧无虑的小狐狸呢,也不必在正当红的时候闹那出假死,弄得今日还要低声下气的讨生活了。
竹叶下的水潭里冒出几个气泡,竹叶摩擦,发出嘶嘶声,水下有长影浮动一瞬,便消失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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