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停在洋房前,早有殷勤的佣人送了伞来,明明拿了两把,荏南却隻作不知,如一尾小鱼一样钻进了大哥的伞下,换来那人看了她一眼,到底没说什么,带着她穿过花园,向楼里走去。
她得逞一般地抿唇笑了下,在大哥看不见的地方,青葱一样的手指悄悄攀上他手肘,却隻敢轻轻攀着西装折起的一点褶皱,不敢握实了,怕被大哥发现她小心思。可是哪怕这样,她心里也涌起隐秘的快乐,如同肥皂泡一样轻飘飘的,快要飞上了天。
然而这些泡泡立马就被戳破了,因为她看到了一双高跟鞋,京羊皮、大红色的,鞋跟尖细,鞋头收紧的线条充满了女人味。她立时成了锯嘴葫芦,收回了手,一言不发地跟了上去。
果然,还未进饭厅,她便见到了那位大小姐迎了上来,她是最最摩登的新时代女性,烫水波纹头,喷巴黎香水,穿英式高跟鞋,着美国丝袜,便是穿旗袍,也要把叉开到大腿。
大哥才不喜欢这样的呢,大哥喜欢,他喜欢……
她也不知道大哥喜欢什么样的,大哥喜欢她乖巧的学生样,可那只是对妹妹的关爱,不是对女人的喜欢,不带占有欲,不是欲望和衝动。
荏南看着魏芊芊妩媚的笑,心里暗暗腹诽,嘴巴涂得那么红,小心待会儿吃饭时印在杯子上,眉毛画得细而飞,简直快飘到太阳xue去了。
她想了一会儿,又觉得自己这样想他人的坏处实在是很没有意思,也难看极了,不管怎样,大哥肯定不会喜欢这样幼稚而丑陋的心思。
荏南不得不承认,她确实在嫉妒,嫉妒魏芊芊能够作为一个异性,一个貌美的女人,站在大哥身侧,能够轻柔地唤他的字,抱朴。
不过她也有自己的Jing神胜利法,她总是叫他大哥,即便壮着胆子说气话的时候,也隻叫他的名字,江庆之。这世上能叫他的字的人很多,可能叫他大哥的女人,只有她一个。
“荏南回来了?快洗手吃饭吧,今天张妈做了你喜欢吃的珍珠丸子,待会儿多吃几个。”
要你好心!
“好啊,张妈在我们家待了这么多年,自然知道家里人喜欢吃什么。”
她和大哥才是家里人,哪需要你一个外客在这里充作主人家。
“你年纪小,该多吃些,才能长得高,长得快。”
“是啊,上次大哥送我的旗袍都短了两寸,大哥你能再带我去一趟张记裁缝店吗?”她才不理魏芊芊明里暗里说她是小孩的潜台词,成功转移起阵地来。
“礼拜六我要参会,礼拜天下午带你去。”江庆之答应了,顺便夹了筷笋尖炒茭白给她。
荏南吃饭很不省心,总是挑食,小时候曾有一个月天天将早餐煮好的鸡蛋偷偷放到小书包里,去喂隔壁家养的西施犬,直到有天被回家拿文件的大哥抓了个正着,这之后江庆之就养成了盯她吃饭的习惯。
魏芊芊不愧是情场翻腾过的摩登女郎,听了这话连眼神都没变过一丝,笑yinyin地开口,“我们荏南也是大姑娘了,不仅可以做两身旗袍,还可以做套洋装,就去荣昌祥呢绒洋服店,如今受欢迎得很。”
荏南最厌烦她这副自己人的口吻,明明不是大哥的未婚妻,也不是女朋友,甚至都不算不上什么红颜知己,可毕竟是世交,魏芊芊便也含含糊糊得以半个姐姐自居,三不五时便出现在江公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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