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了,我马上就过来。”林睿晨回应着,带着歉意地对她说,“我去给你买张新书皮。”就匆匆地与关逸洋相携着出了教室。
走到教室门口,关逸洋转头看她,眸光中居然带着细微的警告。她惊诧,还从未有人用这样的眼神看着她。
回来时,她的桌前多了一瓶麒麟,还有一张新书皮。林睿晨带着歉意地说:“对不起,请你喝的。我帮你把书皮包上吧。”此时的她面上已换上了浅浅的笑,“不必了,我自己来。”
此时,斜刺里一只修长的手接过她手中的书,拿起桌上的书皮,说道:“不就是一张书皮吗?拽什么?”
其实,市面上有现成又好用的书皮可以用,可她偏偏要用那种老旧的,需要仔细剪裁和折叠的。
下一个课件,书本再次回到了她的手上,已经被包上了崭新的书皮,包的很完美,她在心里说,眼眸不由自主地瞟向了关逸洋的手,那双手指节分明,纤长而白皙,轻而易举的印在了她的心底而不自知。
第一次的月考,她很不甘地屈居年级第二,长久以来她还没有被拉下第一的位置,初战就告败,让她很憋屈。
考到年纪第一的是关逸洋。他的数学考到了满分,而她比他少的五分出自这里。
“你还挺聪明。”慵懒的调调,关逸洋站在她身侧的位置,看着榜单上他们两人的分数。
“你也不赖。”她回敬。
两人相视一笑,心底俱是涌动着对彼此的欣赏。
无论梅媚有多么不愿承认,她还是输给了关逸洋,因为自此以后的每一次考试,她总是排在他的后列,有关逸洋的地方,她只能屈居第二。
渐渐的,梅媚发现,关逸洋正在不断丰满着“完美”这个词,他在篮球场上灵动的身影,百发百中的三分球,惊人的弹跳力,无一不彰显着他卓越的运动天赋。
话剧社,他磁性的嗓音大段地念着莎士比亚戏剧里的对白,满口标准的lun敦腔,将人拉入如梦似幻之境。
主席台上,他侃侃而谈,收放自如的演讲激励人心。
……
只要她想,几乎没有他做不好的事,这是梅媚对他的认知,也是一开始悸动的缘由。
与关逸洋在校园意外的碰面,是梅媚预想之外的,那是她随着父亲参加一位叔伯的生日宴。
她没料到,她会在这里碰到关逸洋。
彼时的关逸洋一改校园里面洒脱不羁的模样,穿上了正式的服装,完全是另一番的景象。
他的头发打理得一丝不乱,修长的身躯由一袭白色西服包裹着,领口处铁灰色的领带打着优雅的温莎结,脚下的手工小牛皮鞋油光铮亮。不得不说,这一身装束非常适合他的气质。
优雅,矜贵,他宛若从童话里走出来的白马王子,潇洒俊逸,耀眼得如同天上的繁星,迅速地攫住了梅媚的全部心魂,也让在场所有年龄相当的女孩儿屏住了呼吸。
他端着一杯香槟朝梅媚走过来,浅笑着轻酌一口:“没想到你也会在这儿。”目光里同样流露着欣赏。
今晚,梅媚顶着清新脱俗的妆容,身穿一袭枚红色斜肩小礼服,她的发向后挽起,耳旁看似随意地留下几缕发丝,整个人俏皮中带着一些妩媚,也吸引着在场不少男孩儿甚至是男人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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