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白切黑童养媳x早期浑天浑地混世小魔王后期悬壶济世大善人,花不离x展尧
小魔王身世也是惨的,他是大当家在蜀地闹饥荒的时候捡到的。小魔王那时候守着饿死的妈妈跟妹妹的尸体边,如果不是饿昏了,也不会被大当家捡回家。小魔王身体虚,发了烧,把过往的记忆都给烧没了,大当家本来是想在回山寨的途中,把小魔王送给别人家去养,奈何小魔王就认准了大当家,没办法,只好带回家了。
山寨里男多女少,少有的极个别女性,不是生性剽悍就是烧饭的老妈妈,说白了,这里就是一个大龄剩男堆,所以小娃娃只有小魔王一个,所谓千倾地一根苗,不就是可劲宠,把小魔王宠成一个混世小魔星,好在小魔王本性不坏,再歪也歪不成一个坏坯子,而且有人镇着呢。
大夫人的唠叨一出马,二夫人的冷脸一摆,小魔王就只能乖乖吃瘪,去读他的圣贤书。小魔王文不行,他就不是个读书的料子,也没存什么考科举的心思,能识文断字就行。学武的根骨也不好,但是他能吃苦,勤能补拙,倒是把大当家的刀法啃了七七八八,使出来唬得住人。
小魔王最喜欢花熙了此处为二当家媳妇,就是那个在脂粉堆里养起来的女装攻,大概是这个阳刚味浓重的山寨里最具有母性光辉的人物了。花熙也最宠他,天天给他开小灶做点心,还教他琴棋书画,小魔王在这个方面依旧缺根弦,不过在其他杂学里,他有一样很擅长,就是歧黄之术。早期小魔王就是学着好玩,给人好下绊子,今天给你搓个泄药丸子,让你跑肚拉稀,明日往你饭菜里下春药,当场发作,那场面就十分好看了。到后来他就不那样想了,在这个乱世,学医的人是能救人的,因此小魔王下了苦功,假以时日,医术大成。
小魔王跟大当家一起偷看三当家洞房,把大当家的话记在心头,他早就想要找一个像花爹爹一样温柔贤惠会煮饭的媳妇,长得还得好看,因为他家有顶顶漂亮的人在,木爹爹大夫人是病西施,周爹爹二夫人高贵冷艳,花爹爹更是比寻常女子还要好看万倍,他师父神医跟三当家也是清秀雅致的书生模样,总之小魔王是眼高于顶。
花熙带小魔王逛庙会,小魔王就对路上看到的小女娃评头论足,没挑到一个好的,直到他在街角看到一个提兔子灯笼的小娃娃,那娃娃粉面桃腮杏仁眼,嘴唇也是小小的一团,怎么看怎么可人。小魔王当时就一个感觉,这妹妹我见过。上前去搭讪,没说了几句话,小娃娃就被抱走了。小魔王当时没没察觉出异样,只当是家人来寻小娃娃,再一看抱着娃娃的人,獐头鼠目,无论如何也生不出这么粉雕玉琢的玉娃娃,就跟了上去。一到地点,才发现那贼模样的人是个人牙子,那里竟然藏了数十个小孩子,都生得十分好看。小魔王当时就端了这个贼窝,把人送交了官府,那些个孩子倒成了问题。
此间世道混乱,丢娃娃的事时有发生,这些孩子年岁又小,记不得家里住哪。小魔王没法子,就把这些孩子带到上寨里了。可巧,在大当家那个相亲大会之后,还真成了好多对,刚好能收养这些孩子,小魔王则是把小娃娃给留下,送给花熙,说要让花熙养着,以后给他当个童养媳。
小魔王在那里美着呢,以后他也是有漂亮媳妇的人,花熙那边却笑着跟他说,不离新取的名字是个男孩子,小魔王当场就呆住了。他以后倒还是想找个童养媳,奈何谁也比不上不离,也就熄了心思。
不离是个学武的天才,同时也是个思维敏捷的孩子,他就像块海绵,源源不断地吸取着山寨里所有人教授的知识,昼夜不停,刻苦努力。小魔王看不下去,想让他休息,不离却说,不离有一天一定要长成一棵苍天大树,保护尧哥哥,为尧哥哥排除万难。小魔王就笑,谁不知道不离还需要尧哥哥帮忙才能够到树顶。
小魔王认为不离还是个孩子,实际上不离在他面前只是装柔弱,在其他人眼里,这是一个早慧的少年,前途不可限量。两个人就这样慢慢长大,小魔王成年了,下山游历,却没有带着不离。
小魔王这时候已经一改熊孩子本性,成了一个医术高明个性温厚的人,他下山是为了治病救人,要深入因为水患而瘟疫四起的南方,此等凶险之事当然不能带他的好弟弟—不离去了。
小魔王展尧每隔数日会寄回一封书信,这书信都得先由不离过目了才交给别人,后来不知为何展尧的书信渐渐少了,不离的情绪开始不稳。这一切几位爹爹都看在眼里。花熙给不离打包裹,除了换洗的衣物之外就是一些瓶瓶罐罐,这些都是有妙用的,花熙还贴心地放了使用说明,二夫人也是把不离叫到房里面促膝夜谈。这俩爹表达地都是一个意思,必要的时候可以“做了”展尧,这可是他们的经验之谈,谁叫不离是他们是认定的“儿媳妇”呢,传授这些是应该的。
他们觉得只有不离跟在展尧身边,展尧才不会受欺负,当年矫枉过正,展尧不熊了,改成了纯良无害,一颗心里只藏着悬壶济世,而且床上的“欺负”不叫欺负。
不离赶往展尧所在的地方,,所以他被有心人抓走,跟一班子与他相同出身的孩子一起,作为安插进庙堂的种子秘密地培养起来。佞臣是其中最出色的,连中三元,状元及。秀才这次打点行装,上京,结果还是不中。回家之后,秀才心中那一点火苗子彻底熄灭了,本来就是饥寒交迫的状态,这回算是熬不过这个冬天了。在秀才呕出一大口血,昏死之际,县老爷搁这一天变成了人。
变出来的相貌是有凭依的,县老爷用的就是秀才的脸,不是他的面黄肌瘦,而是肤白如凝脂,目若朗星,光彩夺人,让拿着欠条过来土豪劣绅一个晃眼。呀哈,这穷书生原来是长这模样的,还要什么紫毫笔跟端砚,直接把人发卖了,能值老鼻子钱了。这乡绅就要动手,被人抓住手了。砚台紧跟着县老爷一起变成人,他只能用乡绅的脸了。别看这乡绅心思龌龊,欺男霸女,这模样长得是十分的周正英朗。要不是因为砚台的脸黑如锅底,乡绅准保能见到一张跟他如照镜子一般的脸,就是个头不足砚台,然后被砚台拧巴拧巴地扔出去了。
秀才这时还没死,看着两个Jing怪竟也不害怕,借着回光返照的最后一点时间,跟两个人说出自己的遗愿。他希望县老爷用自己的名,自己的脸去考取功名,这样也算是为自家的门楣争一点光。毕竟是当过自己主人的人的请求,县老爷答应了,秀才这就去了。两个人把秀才给葬了,踏上了赶考之路。
县老爷是书生打扮,砚台既是保镖也是书童,两个人在外面流浪了一段日子,在开放科举的当年参加考试,一举得中。县老爷的主人几经更迭,但逃不开读书人的范畴,作为一只笔的时候,他就经主人之手,研读各类经史子集,百家名书,引经据典这种事自然不在话下,洋洋洒洒的大篇文章写下来,就是策略差一些,但有前人之言,也是能凑合过去。就这样县老爷成了举人,又中了进士,最后被派到一个小县城当了县老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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