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日你戴。今夜是头一夜,你先戴着。”
萧煜不常笑,笑得不老练,又紧张,看上去有点儿傻。
可能天底下再不会有比这一对更傻的新人了。手握着,脸红着,过尽千帆的羞赧似乎不合时宜,但谁又能说这不真呢?
“喝酒?”廖秋离红着脸把手拿开,玉牌收过来戴好,倒了两杯酒,一杯推过去,一杯自饮。
“嗯?我怎么听说合卺酒不是这样喝法?”
“啊?不就是一人一杯酒么?”
“不对,应当是你喝我手上的酒,我喝你手上的酒。不然怎能叫合卺?”
“……”
“来,这样,你的右手勾住我的左手……”
“那也是自己喝自己手上的酒啊,怎么成了你喝我手上的酒我喝你手上的酒了?”
“……不然这样,你把你的杯子递到我嘴边,我也一样,这不就成了么?”
喝个酒而已,哪来那么多计较?!
萧煜死缠烂打要廖秋离照做,廖秋离怕他缠,尽数照办。
喝了酒,傻坐一刻,萧煜咳嗽一声道:“夜深了……歇了吧?”
“……”
或许是红烛红帐床红被壮了胆,廖秋离先从桌边站起来,走到了床边,迅速做好了这一夜最应当做的动作,而后藏进了被褥内。萧煜却备受煎熬地在桌边坐了好久,待到自己确认自己能温柔出手了,才吹熄了红烛,躺到了床上,躺平了,暂且不敢动,僵直板硬地横在外床沿,呼吸屏住,手脚管住,眼睛闭上,他打算就这么熬到天亮。
直到内床那边伸出一只手扯了扯他身上的薄被褥,不见他靠过来,又扯了扯,他脑子空了一阵,不知怎么的“忽”的坐起来,动作鲁莽,鼻息粗重,拖过那个裹在薄褥子里的人,左右一扯,黑灯瞎火的看不见那人不着寸缕的光景,没关系,不用眼,用手和嘴比用眼刻骨多了。
恋慕最好能维持在一定的浓度,别太深也别太浅,恰到好处,刚刚好契合“与子偕老”的平淡和长远,处在当中的两个人最好能有一样的情份,刚刚好够携手走过命定的寿数。别像萧煜这样,恋慕过于浓烈,时刻想着独占,好不容易得到了,却总觉得不太够,总觉得还差那么一点,他自己也说不清到底差在了哪一点上,就是心上有一个很大的透风窟窿,怎么填也填不满,缱绻缠绵了,填上了小小小小一小块,还是空荡荡无着落。其实他们在高淳回帝京的路上就已经有了情事,不算少,但往往在那之后他会更加贪图。
“你对我的情份到底是哪一步的?及我的一半么?”
这类话萧煜问不出口,无法启齿的因由多是因为他觉得“得陇望蜀”太奢侈。
“尚文……”
夜深人静时,这声“尚文”简直像是纹丝不动的湖面平白砸进来一块大石头,萧煜费力地忍住再来一次的热望,劳动起让鱼水之欢弄得混混沌沌的脑子,想这个尚文到底是什么。尚文是他的字。除了廖秋离,还没人这么叫过他。二十来年中间,没有人用这个字叫过他,他自己都差点忘了自己还有个字,叫“尚文”。孩子的命名权理所当然的属于爹亲,他爹给他取字的时候费过多少心思他无从知晓,但这个“字”的含义真的再简白不过了——他娘闺名叫绣文,这份牵念延续到下一代身上,如此直接而又露骨的单相思,等到他自己也陷入了同样的境地,才终于明白几分这种非同一般的苦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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