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市有路子,可以给她介绍又稳定又能赚钱的工作。莫晓丽不想母亲那么辛苦,一时鬼迷心窍,便不辞而别的跟着男友去了其他城市。结果,刚一到地儿,她男友便把她卖了,用来还他的赌债。
起初,莫晓丽抵死不从。但是,无论怎么反抗都没有用。他们有的是办法可以迫她屈服。他们可以给她下药,可以拳脚相加来逼迫,可以拍视频和照片来威胁……她甚至见过他们为了控制一个女孩,给她被注射毒品,令她顺从。她看着那个女孩犯毒瘾的时候,什么尊严,什么人格,全都不要了。她甚至不认为自己是个人,她为了得到一点点毒品,而满足他们任何的要求。
莫晓丽怕了。既然逃脱不了,不如尽力让自己好过些。于是,她变的乖了起来。她甚至学会了用自己的身体去讨好那些人,以便可以分到更多好伺候的的客人。
就这样过了两年,那些人对她放松的警惕。她终于找着了个机会,买东西时借口去厕所,甩掉了看着她的人,逃了出来。一路上她不敢走大路,幕天席地,从人家地里偷水果,被野狗追,从垃圾堆里拣东西果腹,被流浪者sao扰……辗转了几个月,才到了这座城市。
她被流浪者救助站收容,他们让她安稳的过了几天舒服日子,便要送她回原籍。她怕她回去会被那伙人再次捉住,她更怕自己的母亲失望的目光,于是,她再次的逃了。
她尝试找了很多工作,小餐馆的服务员,小便利店的收银员,各种小时工,公司保洁……但都因为她没有身份证,所以无法用她。走投无路的莫晓丽最终无奈的做回了老本行。
“其实,现在这样也不错。”莫晓丽看着窗外的视线没有焦点。
她的这些糟心事儿从未对别人提起过。一是,她那些个客人未必有闲心听,他们来都是寻开心的。就算她说了,至多不过招几分假装同情的表演,心里还是鄙视的,又何苦?二是,路是她自己走的,人是她自己选的,这一切的后果都是她自己招致的,又能怨得了谁呢?
可是就在今天,她不过第二次见面的大男孩面前,她却没有半分隐瞒的道了出来。或许是憋太久了,不想忍了;或许是面前的人看上去太无害了,所以放下了戒心;又或许,她没有从他的眼中,看到自己都熟悉到习以为常的,打心底里透出来的瞧不起。
可能因为对方的坦诚,林勋也卸下了心防。他鬼使神差的说出了他对自己老爸恋人的爱慕,和对自己兄弟似乎有些超出友谊但却无法再近一步的感情。
莫晓丽笑了,点着林勋的脑门儿,道,“没看出来,你可真够不是东西的。”
说归说,莫晓丽并没有把林勋归类到衣冠禽兽中去。
仿佛是找了到安全的树洞,开心的、不开心的,能放明面上说的,本该瘾藏起来的,莫晓丽一股脑的全都倒给了林勋。同时,她也主动承担起了林勋心情垃圾桶的角色。
见林勋几乎每天都会捧着电话,一个人躲起来讲个不停,宿舍的八爷——莫杰捅了捅假装没察觉异样的方朗,问道,“林勋是不是谈恋爱了?知道对方是谁不?”
方朗摇头,说,“不知道。”
“我擦!连你都不知道!这不科学啊!”
方朗只剩下苦笑。
当岁月再度步入初秋,这些孩子们升上了高二。
林勋借口与绘班的同学参加了去外省市的一个夏令营,一整个暑假都没有着家。于是,家里母鸡郁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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