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候掳走杜芳卿——讨厌,非常讨厌。
身边的随从答应一声,连忙往何公馆打去电话。那边是一名青年接了电话,伶牙俐齿的答道:“杜老板?不知道哇,杜老板没来我们公馆呀!”
随从放下电话,转身要向余至瑶汇报。哪知未等他开口,余至瑶倒在沙发上,已经发出了鼾声。
余至瑶睡过半个小时之后,忽然睁开眼睛问道:“芳卿回来了没有?”
随从一直守在旁边,这时便是如实回答。余至瑶听闻此言,立刻打发手下出去寻找,随即闭上眼睛又睡着了。
余至瑶难得能睡这样一个好觉。死了似的,连个梦都不做。黎明时分他醒了过来,然而杜芳卿依旧未归。
早上七八点钟,有人在城边的大垃圾堆上发现了杜芳卿。杜芳卿脸上还带着戏妆,身上却是赤条条的一丝不挂。人事不省的躺在脏土秽物上,他股间一片血rou模糊,肠头都红通通的拖了出来。
一个人看到了他,大吃一惊,立刻呼喊;于是更多的人聚集过去。忽然有人嚷道:“杜芳卿!这是杜芳卿!”
此言一出,四周大哗——杜芳卿,名角儿啊!
片刻过后,余家人马和报馆记者们一起赶了过来。余家手下凶神恶煞的抄着长短棍棒,劈头盖脸的四周乱打。有记者遥遥的对着杜芳卿拍照,然而未等摁下快门,便被打手围住痛殴了一顿。
周遭观众全被驱逐散开,有人用毯子裹了杜芳卿抬进车里。汽车发动起来,一溜烟便不见了踪影。
在医院里,苏醒过来的杜芳卿,见到了坐在床边的余至瑶。
他趴在床上,先是含着眼泪怔怔凝视对方,最后闭上眼睛挤出一滴大泪珠子,颤抖着嘴唇轻声说道:“二爷,你走吧。”
余至瑶早上是自己刮的胡子,粗心大意,刮破了下巴,伤处丝丝缕缕的疼。伸手拭去对方脸上的泪水,他低声答道:“我今天没事,可以陪你。”
眼泪滔滔的流出来,杜芳卿咬着嘴唇,在枕头上连连的摇头:“二爷……我脏死了……”
话只能说到这里,再说也是丢人现眼。昨夜的凄惨苦楚,他一辈子都忘不了——那么多人,那么多不是人的人!
他是抛头露面的角儿,可是经过了这么一场,他以后还有什么脸再登台唱戏?唱得好也没有用了,有人捧也没有用了。
再也别想着当红角儿了,再也别想着招人爱了。他觉不出疼痛,只是无穷无尽的落泪。 从被窝里伸出手来抓住余至瑶的衣袖,他摸索着又握住了对方的手——紧紧的握,握完之后,就松了开。
“二爷,我到了这步田地,不值得您再喜欢了。”他泪眼婆娑的垂下眼帘:“多谢您现在还顾念着我。您对我的好处,我一辈子都记得。”
余至瑶掏出手帕,放到了他的枕边:“不要胡思乱想,等到把伤养好了,我就接你回家。”
杜芳卿抽泣一声:“二爷,您还要我?”
余至瑶低头看着他,神情有些呆滞。为什么不要杜芳卿了呢?他想,难道被人欺凌侮辱也是罪过吗?
沉默片刻,他郑重其事的作出回答:“要。”
安抚似的摸了摸杜芳卿的头发,他无话可说,翻出一张报纸浏览起来。
杜芳卿在医院内趴了三天,经历了种种苦不堪言的治疗。拖出去的肠头被医生送回了原位,每次换药都是一场死去活来。报纸上登载了这一出丑闻,内容扭曲,不提行凶者,只把杜芳卿当时的惨状细细描绘了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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