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觉醒来周恕琛的体温又变成简灼印象里的那种温凉,他看向简灼的眼神柔软得要命,他觉得小孩这样谈起少年时代的模样很漂亮,是金色的,是这片土地用山用水细心养出来的。
“我在长顺上街的少年宫学跆拳道和奥数,跆拳道我有好好学,风雨无阻去上课,考了黑带的。但是奥数不行,一听就犯困,所以每次上奥数课的时候我都会直接去楼底下的小书店看书,不买只看,我记得看了个什么动物狼王的,还看完了朱自清散文,我现在都背的下来!等到下课去坐公交车的时候,就再花两块钱在门口的糕点店买刚烤出来甜得可以拉丝的米花糖。”简灼抿着唇望他,望他柔软又一小些脆弱的眼神,于是伸手握住了周恕琛的手,好像这样就是在把总莫名感到游离的他拉回红圈一样,笑着开口说:“幸亏那时候我没有好好学奥数,不然怎么才能诓到你帮我写作业。”
有些时候周恕琛能够察觉到简灼其实是一个很感性的小孩,常常都能察觉到其他人一些细枝末节的情绪变化。他想说些什么,但最后只是反握住简灼的手,轻轻眨了眨眼睛。
简灼突然认真地看向周恕琛,问了一句:“你会走吗?”
“我是说以后,你会去到其他城市吗?”简灼说:“回到深圳?或者去很远的地方,奥胡斯?”
周恕琛一时间没有回答。在他和简灼重逢以前,的确是这么想过的,毕竟长久地呆在一个地方乏味又让人沉溺舒适圈。可不得不承认的是,成都这座城市的确就是一个巨大的舒适圈羽巢,在安乐中吞噬你来时的壮志,你常常会在这悠悠的生活里忘记很多,曾经好的、曾经不好的,就像简灼会想“希望最快乐在今时今刻”。
但其实这也没什么不好,许多种可能裹着光Yin在周恕琛脑内飞速掠过,他觉得自己的确再找不出一种更快乐的生活方式了,如果离开这座城,如果离开简灼。
“大概不会。”周恕琛终于开口说,“如果你不走的话。”
简灼笑起来,犬齿抵在下唇,毛茸茸的脑袋在周恕琛怀里蹭了好久,说他一定不会走的,又让周恕琛和他一起在成都用辣椒素慢性自杀算了。
然后简灼又支起身子用那断掉的口红在周恕琛的手臂上写下了几个猖狂的大字,周恕琛垂眼一看,那上面是:“成都永久居住证”。
“偶像”这个词语来得很有支撑力。
要简灼说,姆爷那部他看了不下三十次,却还是看一遍热血沸腾一次,这部电影和这一个人在很大程度上支撑起了简灼中二因子泛滥的生活。
简灼一直崇拜的圈内OG AU在他的心里绝对和Eminem是一个分量的偶像,但简灼更喜欢他早期时候做的歌,倒回去翻他初中时的apple nano,里面下载的中文说唱也就只有AU那几首old school,简灼上下学路上都听,走路都觉得自己是乱世巨星。
但几年前听见AU沉寂好久以后复出发的新歌,人气突然攀崖式的到了一个更高的层面,可简灼却觉得哪里不太对了,感觉词变得普通了好多,视角也不比往常犀利了。于是他就有点神经质地再不敢关注AU的新歌了,这种感觉极其微妙,就像是隐隐害怕幻想破灭似的。
果然人还是在低迷期做得东西比较有感染力,毕竟这能引起很多很多共鸣,因为绝大多数人都过得不尽自己的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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