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好事儿做的,糟心了吧?”
我看着医生给那小子打针,觉得头疼,搭了饭还得搭看病的钱。
付了钱,我准备回去,毕竟店还开着呢,虽然我那店里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但真要让人搬空我也着实很亏。
“打完针自己该干嘛干嘛去吧。”我对小流浪汉说,“以后吃东西注意点儿,下回可没人带你看病了。”
我正要走,却被抓住了衣角。
那天我穿的是一件白色的长袖衬衫,第一反应是,他那爪子到底洗得干不干净。
我回头,撞上他看着我的视线,明明跟我没关系的人,竟然好像在怪我抛弃了他。
我扯回自己的衣服,对他说:“别碰瓷,好好活着。”
我戳了戳他的脑门儿,戳得我干干净净的手蹭了一指尖的灰。
我把他丢在那儿不管了,觉得自己已经仁至义尽。
谁能想到,第二天早上我开门的时候,他竟然在我门口坐着。
早餐摊的王哥说:“瞧见没?赖上你了。”
我绕开坐在台阶上的小流浪汉,把垃圾丢到路边的垃圾桶,再回来时,发现那家伙抱着膝盖正看着我。
“还真碰瓷啊?”我蹲在他面前,问他,“不吐了?”
他看着我点头。
“吃东西了吗?”
他又看着我摇头。
王哥开玩笑似的笑着说:“你干脆把他领家当儿子养得了。”
我也笑着和王哥说:“我这岁数也就当他哥,我年轻着呢。”
站起来的时候,那小子一直看着我,我说:“真把我当爹了?给你两顿饭,你就打算跟着我了?”
小流浪汉不吭声,就盯着我看。
我被他看得浑身不自在,决定不理他,让他自己玩去。
这种人就跟火车站缠着人讨钱的是同一类,你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穷到活不下去只能出来讨饭,但我一直都觉得,既然有手有脚,做什么都能赚口吃饭钱,就那么认命了跟人讨饭吃的不值得被同情。
我这种观念曾经被我爸说“太冷漠”,但我觉得没毛病。
可能确实有点儿不近人情,但就像这小流浪汉,好手好脚的,为什么不能去打工?就算去饭店端个盘子,也能吃口饭吧?
不理他,时间久了自然就走了。
我是这么想的,但很显然,他不是那么想。
接下来的三天,他一直在我门口坐着。
或许还有点儿良心,怕影响了我生意,他都是躲到边角去,不挡在门口。
但每天晚上我关门时他都坐在那里看着我,我开门时他蜷缩在地上还睡着。
那感觉好像是我在虐待他。
王哥看他这样,每天早上给他一碗豆浆,油条是不给了,说是给吃的多了,这小子又缠上自己了,我就是个活生生的被缠住的例子。
就这么僵持了几天,他每天就靠早上的豆浆活着,到了后来明显没了Jing神。
我不确定在我看不到的时候他有没有吃别的东西,但我能确定,他大部分时间都在我门口守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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