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封之琮,赫尔曼·麦金太尔。
桓梧眼眸的光芒微暗,咬紧了牙。
已经十年了。当初封之琮遇上桓意远时,不过十八岁的少年。他以为封之琮对桓意远,就是年少时懵懂的青涩爱恋,这份感情早已随着封之琮射向麦金太尔家第一顺位继承人的那一枪而烟消云散。
毕竟,封之琮是心狠手辣,嗜血残忍的黑帮老大。他有权有势,要什么样的男人女人没有?又怎会执着于少年时只相处过几个月的男人?
所以,这些年,封之琮连接触都没接触过桓意远,他也觉得很正常。
——事实上,封之琮当上黑血帮老大,也有四年了。
这三个月来,在寻找桓意远时,封之琮都不算是他重点怀疑对象,他也只稍微查了一下他近期的资料。
怎奈,偏偏就是这封之琮。
——封之琮做得滴水不漏,想来是谋划了许久。
桓梧拇指轻抚桓意远的手背,叫自己心头的怒火强行平息了下来,低声问身旁的秘书道:“真的没找到封之琮的人?”
“发现了一串血迹,朝庄园外去了。目前里昂他们追去了。”
“找到封之琮后,直接把他就地枪决。”桓梧顿了顿,又说道,“还有,尽快把黑血帮相关的资料全都收集给我。”
他之前就知道自己在羽琸集团做桓意远的下属,恐永远没法堂堂正正地站在桓意远身旁,所以他十八岁就利用生父留给他的遗产,发展了独属自己的势力。
现在国内数一数二的雇佣兵组织,“远风”,就是他的势力——知道此事的只有当年帮助他起步的桓父和桓意远。
原本,桓意远怕给他添了负担,打算找个合适的职业经理人管理羽琸集团。桓梧想的是,外人总归是没有自己人信得过。于是,主动地接任了羽琸集团的总裁之位。
羽琸集团是桓意远的。桓梧从来都只当自己是在替哥哥保管。等桓意远眼睛好了以后,他就会把它原封不动地还给他。
黑血帮,虽然根基底蕴都很深厚,但W国新任女皇登基以后,就大力打击了本国的黑帮势力。黑血帮也早已不复当年荣光,“远风”对上它,未必会落了下乘。
按理说,封之琮的手机应该加了密,不该那么容易,让他压根没让黑客破译,就定了位。因此,封之琮是故意让桓意远走的。
桓梧不知道封之琮在想什么,总之,他必除掉他。
*
15
桓意远已经很久没有安安稳稳地睡个好觉了。
与封之琮在一起的那段时间,他无时不刻都紧绷着神经,保持警惕。
他是被桓梧给轻轻拍醒的,“哥,我们回A市了。”
他睁开了雾蒙蒙的眸子,许是神情还茫然,只听桓梧又轻声道:“这里是我的别墅,不如哥就先住在我这里吧。”
桓意远知道,有这一出,只怕桓梧也被吓到了,没有拒绝他的好意,答应道:“好。”
桓梧弯唇一笑,扶他出直升机,一边温声道:“哥小心,慢一点。”
桓意远顺着他的力道,慢慢往前走,忽然意识到封之琮装温柔时那股子的违和是从哪里来的了。
——封之琮是在模仿桓梧。
此时是十月,A市降了温,他身上穿了桓梧的外套,没觉察到冷。他摸了摸桓梧的手腕,发现桓梧只穿了件单衣,欲将外套脱下,还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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