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招呼。他的皮肤不比长期住在这儿的人黑,气质也和他们不同,但却是毫无违和感地融入了。倒是付行云,有种格格不入,他开始还带着墨镜,渐渐的也就摘了,揣进兜里。
他们俩到了一个杂货店,面积不大,卖的东西不少。
付行云按着自己的心意选,闻逝川时不时根据实际的拍摄需要给点建议。虽然还是客客气气的工作状态,但付行云又想起了他们以前一块儿租房子、添置东西的时候。付行云其实很不喜欢和别人一起住,他的童年和少年时期几乎都在福利院过,人多,永远找不到独处的空间。
但闻逝川是他的初恋,试问有谁不想和初恋住在一起呢?
恍惚间,他们杂七杂八置办了一大堆东西。
付行云还顺手拿了个陶瓷小狗摆件,和他家里的那个很像,家里的那个是当时分手的时候付行云带走的,这么多年都没扔。他们以前的出租屋太小,房东也不允许养宠物,付行云想要小狗,想要得不得了,但只能买小狗摆件。
分手时,付行云唯一带走的、属于两个人的东西,就只有这个小狗摆件。
颇有种离婚时带走孩子的感觉,很幼稚。
他们买的东西整整装了两个大编织袋,闻逝川提起其中一袋,小狗摆件从大袋子里探出头,闻逝川看了一眼,没说话,付行云有些尴尬地伸手把狗头摁回袋子里。
他们提着两大袋东西过来,小江自觉地过来帮忙整理,等一切都整理好之后,正好是午后,饭点没到,太阳晒得人都困倦了,小江自动离开,付行云一个人大字型地躺在新铺的床上,小狗摆件在床头的架子上。
在《行云》这部电影里,付行云演一个在西南小城的酒吧里打工的年轻男人,他日常独来独往,但他有一个女朋友——一个所有人都没有见过的,他常挂在嘴里的女朋友。他每日上班下班,没有朋友,一下班就回家陪女朋友。他的女朋友在隔壁栋买了一间二手房,正在装修,他没事儿的时候就过去监工。
电影的一开始,一切都是平淡的,近乎乏味,唯一有些刺激的,就是他那不知道是否存在的女朋友。
付行云躺在床上,回想剧本。
他看着透过窗帘缝隙照进来的阳光,那一线阳光像是表盘上的指针,随着时间,一点点移动。他听着窗外传来的人声车声,一切都是那么陌生,他一个人在房间里,任由时间从他身上流过去。
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付行云突然想道。
他没有系统地学过表演,以前在学习读书时成绩也是吊车尾,高中后就没读书了。他以前从来没有这样彻底地明白过斯坦尼那一套理论,现在他好像有些明白了,什么是真听真看真感受。
在这样一间房间里,东西都是他买的,他熟悉,但他又那么陌生,他住在这儿又不住在这儿,他孤单又麻木,怅然若失。
他近乎自嘲地想到,闻逝川和余向晚在电影上真的有一套。
作者有话说:
你们觉得这种程度会虐吗?哪里虐了!
正文 举手之劳
27
旅游淡季,小镇里人不算多,往常人挤人的仿古街道上并没几个人,依山而建的古寨灯光渐次亮起,像散落在山间的星星。半山腰上有个酒吧,里头寻常客人只有三三两两,一边的吧台被摄像机、打光板等等围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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