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鬼的公寓?太好了,真是个完美的案子!——Sherlock的脸上明明白白地写着这句讽刺,可也没真把它说出来。
现实就是这位倨傲无礼的侦探或许敢于出言埋怨房东太太的厨艺,但绝不会对她偶尔的小请求说不,尽管她坚称那是个要求。
于是当日下午他们便一起走访了那套据说闹鬼的公寓,顺便面见了那位姓Garrideb的委托人:
Garrideb夫人年逾六十,原本与丈夫一起住在市郊,但自一年多前丈夫过世后便独自搬到了城区。
“这是我儿子的意思,”Garrideb夫人解释道,“我和Nathan只有一个孩子,他自大学毕业后一直住在伯明翰,在那儿工作很多年了,不可能因为我举家搬回lun敦。事实上他曾经建议我搬过去和他一起住,但你知道,我不想打扰他们的小家庭,而且更重要的是,我这辈子都没怎么离开过lun敦——我在这儿遇见了Nathan,那时候他还是个有点古怪的博物馆管理员……Holmes先生,您能想象吗?我们的第一次约会是在他工作的博物馆里逛了三个小时,然后就在拐角的小餐馆里随便吃了顿饭……哦,抱歉,我跑题了,我是指我没法离开这一切,这儿有太多回忆了,而Nathan只走了十六个月,说不准哪天就想回来看看我,假如我真去了伯明翰,我可不确定他的老胳膊老腿还能跑那么远的路……”
“所以您没搬去伯明翰,而是买了这套公寓?”John扫了自己的同居人一眼,决定趁他还没说出什么了不得的话之前抢先总结一下这段充满感情的唠叨的重点。
“是的,公寓是我儿子为我选的,因为这里交通很方便,治安也不错,又临近超市和医院,”Garrideb夫人亲切地朝John点了点头,“他说就算我不肯搬去伯明翰,也至少搬到一个让他放心的、热闹点的地方住——这是栋好房子,不是吗?或许有点旧,但充满历史感,与Nathan那些收藏品很相配。”
“收藏品?”看来Sherlock终于找到了他感兴趣的话题,“这么说先夫是位收藏家?当然从您的客厅陈设中我能推断出他肯定爱好收集一些小玩意儿,但除此之外有没有什么更值钱的收藏?值钱到让您不能摆出来的?”
“不,我想没有,”Garrideb夫人倒没介意这位年轻侦探直截了当的提问,只摇了摇头,“如您所见,Nathan的收藏里没有什么真正值钱的古董,只是些小摆设。”
Sherlock不置可否地挑了挑眉,示意她继续往下说。
“嗯……总之我大概十个月前搬到了这套公寓里,一开始没什么特别,除了浴室的水管有点老化之外,直到上个月……”Garrideb夫人似是在思考着怎么把事情讲清楚,“上个月初有一天,我在扫除时突然发现有些东西似乎被挪动过,尽管好像位置没什么变化,但我就是觉得它们被动过了……那时我以为是我的错觉,但之后过了两天,有天起床后我发现客厅里的地毯歪了——它歪得很厉害,这让我确定不是我的错觉……”
“您就没想想是有人趁您睡觉时破门而入什么的?”
“当然,我是说我想过,还报了警,可警察来看过后说门窗没有被撬动的痕迹,又况且什么都没丢……”
“什么都没丢?”
“是的,我的首饰,家里的现金,什么都没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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