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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的时候我想起布拉克山矿区废地的山火。
我的母亲一直奔走在讨回孩子的路上,最后在县政府门口被一辆锈迹斑斑的皮卡撞得一命呜呼,那间无人打理的木屋变得残破不堪,成了一个勉强的容身之所,但却不是我的容身之所。
我有红色的皮肤、漆黑的头发,我来自这片土地,却又被迫离开,剥夺归属。我站在破败的屋前,这是我自幼生长的巢,却成了无主之地,它不属于任何人,就像我不属于任何处。
但我仍是强行住了回来,部落警察睁只眼闭只眼,工匠独鹿看在我母亲的情分上把我收作了徒弟,教我打造世上最趁手的冷兵器,教我射箭打猎,他苍老却有力的手握住我的腕子将一张弓拉到最大,然后在我耳边说。
“杀鹰,用你的心去寻找目标,遵循大神的指引。”
杀鹰是我家族流传的名字,这个名字属于部落中的第一勇士,勇士代表着无上的荣誉,同时往往也代表着死于非命,就像我的父亲,他用弓箭射杀了一个闯进保留地并强jian了两名少女的白色垃圾,却也死在热兵器的枪口下。
独鹿的声音很是虔诚,几乎令我信服,可我从未得到过大神的指引。
他病死之后,我从部落警察那里得到了一项新的工作,就是到布拉克山里去做看火人。
布拉克山一分为二,保留地和白人强取豪夺的金矿只有一线之隔,霍姆斯特克采矿公司的动静闹得越来越大,爆炸声总是在山间震荡来去,好似愤怒的雷神亘古地驻守在此。
我的职责便是留神这些过分频繁的爆破,提防那些游荡来去的火星,并“拦下”那些想要暗中进一步侵占我们土地的白人。
事实上我确实见到了一个白人,那就是亚当斯。
第一次见面,他见到我后很是狼狈,但这一次,我见到他时,他就已经足够狼狈了——不合身的皮袄,里面的羊毛都已经从破洞里翻了出来,过分宽大的牛仔帽下是那张美丽却也脏污的脸。
那双灰绿色的眼睛叫我一眼认出了他。
“牛仔,你已经到了保留地境内了。”我抬起手中的弓。
“噢,是你。”亚当斯认出了我,甚至看起来有些高兴,这种情绪让我有些疑惑,他似乎不知道一个白人在保留地里会遭遇什么,更何况我们俩人之间的过往并不算友好,他扬起脸自下而上地仰望着我,灰绿色的眼眸中带着一些微妙的狂热与膜拜。
“滚回白人的地盘去。”我恼怒起来,拉开弓,将一支箭射在他的脚尖前,虽然是威吓,我却没有留情,那支箭在泥土中埋进了半截。
“我要找到我的羊,”亚当斯笑起来,他整个人灰头土脸的,可是垂着眉毛微笑起来时,却让人想到出生不久毛茸茸的小羊羔,温顺而无害,“昨天有一头郊狼来偷袭羊群,我放了一枪,一头羊受惊跑了,我得找到她。”
“如果你继续找下去,或许你会在狼肚子里见到她。”我嗤笑起来。
说实话,我从不觉得亚当斯会是个牛仔,他像个公子哥,家里应当有着富庶的农场,雇佣着数十个当牛做马的劳工,坐享其成。
但他确实是,并且是个很糟糕的牛仔。
“我要找到我的羊。”他坚持地站在那支深埋土地中的箭矢之后,既不向后退,也不往前进,只是执着地重复这句话,我看见苍白的太阳渐渐从他的头顶沉进山原,紫色的余霞像蛛网一样爬满天空,在这点紫色也快速消失殆尽的瞬间,一股寒冷的风从森林的深处呼啸着席卷而出。
亚当斯在风中颤抖起来,白皙的脸庞在泥渍下透出一些青紫。
“滚回营地去,你会冻死的。”我看了一眼那件破洞的皮袄,仿佛能用rou眼看见风从洞里穿过。
“我要找到我的羊。”他还是分毫不改,话语、动作,像掉进了时间的漩涡,无尽地重复过去的一分钟。
最终我把他带了回去。
不是部落里的家,是在看火用的林中小屋。
这是我亲手打造的房子,搭在两棵极为粗壮结实又相互交缠的树上,免去我不少另外打桩的麻烦,我坐在树屋的门口,由上而下的俯视着亚当斯。
他有些惊奇,大约很想上来坐坐,但又不断回头往营地的方向看去。
“你的雇主难道抠门到只雇了你一个牛仔吗,放轻松点,另一个总会接替你的工作的。”我笑起来,坦诚地说,我并瞧不上这个美丽的牛仔,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有一股冲动迫使着我,让我忍不住接触他,甚至把他带回自己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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